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一)
发布时间:2022-03-02 点击:


各位同学:

2022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42项校级奖学金,为更好地鼓励各位同学积极参评,现“国际学生奖学金”“陈掌鄂奖学金”“谢正赞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出版奖学金”等5项奖学金先进行评选,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推荐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先推荐校级奖学金中的1项定向奖学金(陈掌鄂奖学金)和4项专项奖学金(国际学生奖学金、谢正赞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出版奖学金)。

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国际学生奖学金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葛文勋奖学金


出版奖学金

学生数

推荐人数

本科生、研究生

9

1

1

1

不限名额

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定向奖学金

各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等额的标准进行申报,陈掌谔奖学金的体育特长生的申报名额不限。

(二)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二)申报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的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需在35(星期六)下午500前提交。

电子版提交至xmuxk-zl@foxmail.com

纸质版提交:

海韵提交至荣雪处,qq1092179370,电话:15959272110

翔安提交至林佳琪处,qq2823445923,电话:15818177005

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细则见附件2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

2.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1年国家奖学金、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2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2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更多相关问题详见附件5《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1.厦门大学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次5项)奖励项目、奖励对象.xlsx 

2.厦门大学2022年校庆期间奖学金(本次5项)提交的材料及要求.xls

 3.厦门大学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次5项)奖学金评审办法.rar 

4.厦门大学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次5项)申报表、汇总表、备案表等材料.rar

 5.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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