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2013年下半年的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在9月24日(周二)上午10点前将所有相关纸质材料交由提交到软件学院办公楼107麻老师处审核,电子版请发邮件xfge@xmu.edu.cn,过期不候。
一、评审:
1、软件学院研究生可申报的校级奖项有:
华为奖学金1名,5000元,申请对象为二三年级学术性硕士研究生;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三等奖2名,2000元,其中学术性硕士研究生1人,博士研究生1人。
光华奖学二等1名,1500元,申请对象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校级奖学金。2012年下半年、2013年校庆期间已获得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2013年下半年)的研究生不能参评2013年下半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201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以外)。
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特别要求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由于学院综合测评还没启动,这里的综合排名特指12-13学年课程成绩排名,不含全校性选修课;
(2)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CASC公益奖学金需要提交: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
(2)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
(3)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一份(纸质版);
4、华为奖学金、光华奖学金需要提交: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一份(纸质版);
二、重要注意事项
1、需提交的材料中,成绩单可以不用提供。
2、志愿服务时长证明,需要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乐助协会)查阅并审核,由青协部长或副部长签字确认,然后直接提交,无需辅导员签字和学院团委盖章。
3、导师推荐意见需要详细填写,院系意见、学校等意见暂时都不用填写。
4、校级奖学金申请表中:“学院推荐奖项”一栏暂时不用填写。
软件学院团委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