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3年下半年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已经启动,今年的评选项目较往年有较大改动。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通知。
一、评奖评优相关文件
《软件学院关于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
2012-2013学年10、11、12级学业成绩前50%名单(见附件2)
评选项目(七类):学业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
二、参评对象
1、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正常学制内),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
2、上一年度转专业的本科生回转专业前的所在单位参评。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二等奖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今年我院可评名额:2010级优秀奖学金一等27人,二等52人,其他项目53人;2011、2012级优秀奖学金一等42人,二等83人,其他项目83人。
三、特别注意以下条件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参评年度应修课程(包括不及格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往年课程中没有不及格或缺修的情况;
3、2013年已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再参评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参评2014年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
4、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5、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见附件3)
6、凡在上一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7、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同学,请于11月20日(周三)上午11时前将申请表(附件4,打印一式两份,无需电子版)、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相关证明交给各年级辅导员。如申请两项以上,须交多份申请表,并在左上角用铅笔备注奖项意愿的顺序。
五、学院将组织评奖评优委员会等额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