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教育部台湾学生、港澳侨学生奖学金及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3 点击:

各位同学: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我校将评审“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等3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 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 3人

       2、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1人   

     二、评审对象

1.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港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2.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2013级新生)均可参评“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13年度宝钢优秀台港澳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4.为了能够让更多同学获得奖学金机会,台湾学生只限选择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或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其中一项申报。

三、申请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四、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 初审标准请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见附件4)执行。

   2. 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将个人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一份即可)20131225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学院行政楼(海韵)103办公室刘老师处,电子版发至:398556168@qq.com。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材料。

 

软件学院学工组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