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厦门大学201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奖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6 点击:

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201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在311日上午11点前将所有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软件学院办公楼A103兼职辅导员杨老师处审核,电子版申请表以“XXX奖学金—张三”命名发送至softwaretw@xmu.edu.cn。请注意申报时间,逾期不候一、评奖对象

1、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2、获得过201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3年国家奖学金、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或2014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3、国酒茅台福建省经销商联谊会公益奖学金(校庆期间评选)和吴宣恭科研奖学金(下半年评选)一年内可以兼得其它校级奖学金。

4、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1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14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1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几项奖学金。

7、国际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不参评该项奖学金。

二、软件学院本科生可申报的校级奖项与要求:

1、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

2、电信天翼奖学金

3、建行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4、工行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5、中行奖学金 :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6、杨容容奖学金

7、黄仲咸奖学金

8、张亦春奖学金

9、吴宣恭奖学金

10、厦航奖学金

11、象屿奖学金(一等;二等):本科生三年级或者研究生二年级;

12、众和奖学金(二等)

13、国际学生奖学金

三、参评重要基本条件

1、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
    4、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软件学院关于校级奖学金的评分细则,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软件学院本科生评审暂行实施细则》

请将“细则”中提到的德育加分、学术科研成果、学术科技竞赛、文体竞赛详细填入附件6《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和附件7《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的“综合表现事迹材料”一栏中。其中德育加分一项,均写在“其他事迹”一栏。此外还需要提交事迹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会依据事迹材料,进行评分。

特别注意“细则”中第十三条关于综合事迹的规定,所有综合事迹描述都需要写明何时获得。曾经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同学需要注意,综合事迹在评选校级奖学金中只能使用一次。

五、重要注意事项

1、各项奖学金需提供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和证明材料(纸质)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成绩单不用提供):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请登录个人志愿服务管理系统,将2013年度志愿服务项目与时长以 截屏 的方式保存并打印提交。;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4)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5)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6)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2013 年版)》(厦大人[2013]101号)为准;

2、所有涉及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及意见、院系意见、学校等意见都不用填写。

3、校级奖学金申请表中:“学院推荐奖项”一栏填写个人意向,申报三大奖的同学先不要填写。

4、校级奖学金申请表,有班级民主评议一栏,需要提前测评,不要遗漏。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39日上午11点前,向各班组织委员口头申报,以便各班及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大会。请各班统一于311日上午11点前,提交附件《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至学院行政楼A103兼职辅导员杨丽华老师处,联系电话2580511,一个班提交一个纸版表格。

5、详细通知可以查询下面网址:

详细通知:http://xsc.xmu.edu.cn/s/122/t/377/38/4c/info145484.htm

若干问题:http://xsc.xmu.edu.cn/s/122/t/377/38/4d/info145485.htm

文档下载:http://xsc.xmu.edu.cn/s/122/t/377/38/59/info145497.htm

软件学院学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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