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助学·筑梦·助成才”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6 点击:
        近年来,我省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资助力度不断增强,建立健全了从学前至研究生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国家资助政策,更好地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公平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广泛开展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不断扩大资助育人成效,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助学筑梦助成才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本次活动以助学、筑梦、助成才为主题,以微影视原创作品为载体,以资助政策宣导为核心,以励志、诚信和感恩故事为内容,以公益广告、微纪录和微电影的展播为形式,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的传播和互动优势,宣传国家资助政策,选树学生身边一批先进典型和榜样,激发和培养广大学子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知恩图报的良好品德,拓宽资助文化建设的渠道,丰富资助育人的内涵,推动我省学生资助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征集作品要求
福建省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征集展播分为公益广告、微纪录、微电影三个项目,参展作品须围绕主题,具体从政策宣导、励志事迹、诚信典型、感恩故事等几方面开展创作。创作团队或个人必须是在校的师生。
1.公益广告:
本项目面向校园征集资助政策宣传、资助成效宣传、资助育人宣传的原创公益广告影视(动画)作品。参展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60秒。按照作品征集展播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交电子版稿件,作者应保留原始的创作编辑工程文件。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2.微纪录:
本项目面向校园征集政策宣导、励志事迹、诚信典型、感恩故事随手拍纪实短片及微纪录片。
1随手拍纪实短片:是指用手机、相机、DV机等影视纪录设备在生活中抓拍纪录的真人真事的纪实性视频作品。随手拍纪实短片,应尽可能保持纪录画面的原生态,在不影响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作简单剪辑,并配上必要的解说、或字幕说明。随手拍纪实短片作品应保留拍摄原始素材,并按照作品征集展播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交电子版稿件,作品长度一般不超过5分钟。
2微纪录片:是指以真实人物、事件为题材,以真实素材为基础,进行必要的后期制作,具有较为完整的叙事结构的影视作品。参展的微纪录短片应保留原始的拍摄素材及编辑工程文件,并按照作品征集展播统一规定的视频格式提交电子版作品文件,微纪录影视短片长度一般不超过15分钟。
3.微电影:
面向校园征集原创微电影作品,片长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作品应以励志、诚信、感恩等故事为题材,内容积极健康,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成份。要求做到情节生动,人物丰满,结构完整,可看性强。
参展的微电影作品应拥有作品的著作权,根据其他作品改编的,必须确认微电影制作者有作品的著作改编权;应保留原始的拍摄素材及编辑工程文件,并按照作品征集展播统一规定的视频格式提交微电影故事梗概、拍摄脚本及电子版视频文件。参与微电影创作、拍摄、制作、演出的人员中必须有1位以上是受资助的在学生。
4.作品格式:
1)影视作品:视频格式为MPG2MPG4AVIMOV均可,制式为PAL式,画幅43169,分辨率为标清720P720×576p1280×720p)、高清2K1920×1080p)、超高清4K3840×2160p)均可,参赛影视作品需附上电视文字脚本、创作说明,并注明视频编辑使用的软件。
2)动漫作品:一般为Flash格式的文件(FLV格式或SWF格式),采用其他视频格式的参照上述视频格式提交,参赛动漫视频需附上电视文字脚本及创作说明,并注明动漫视频编辑使用的软件。
三、投稿方式
请于95日之前,将作品和推荐表(附件1发送至softwaretw@xmu.edu.cn,或用u盘拷到团委办公室(海韵行政楼A103)刘茜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