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 年度厦门大学志愿服务 先进个人和优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7 点击:

各位同学:

学校开展2014 年厦门大学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和项目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厦门大学2014 年十佳志愿者10 名、十佳志愿者提名10名、优秀志愿者30 名。获评个人同时获得“国酒茅台福建省经销商联谊会公益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二)厦门大学2014 年志愿服务项目奖10 个。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14 年涌现出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项目,特别是在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校园公益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项目。

(二)厦门大学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者提名、优秀志愿者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厦门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参评年度中,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经常从事阳光助残、支教扶贫、社区服务、校园公益、环境保护、敬老护幼、文化建设、竞赛会议类志愿服务活动,得到服务对象认可;

4.评选自然年内已获评市级以上(含市级)志愿服务表彰的同学不再参评。

5.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

(1)优秀志愿者:参评年内在相关志愿服务项目中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80小时(含80小时),或长期从事专项志愿服务(不含竞赛会议类)时间不少于50小时(含50小时)。参加竞赛会议类志愿服务未超过20小时的,按实际计算;超过20小时的,按20小时计算。服务事迹感人,公认度高。

(2)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者提名:参评年内在相关志愿服务项目中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100小时(含100小时),或长期从事专项志愿服务(不含竞赛会议类)的时间不少于60小时(含60小时)。参加竞赛会议类志愿服务未超过20小时的,按实际计算;超过20小时的,按20小时计算。在志愿服务领域中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连续从事有关专项行动超过6个月的个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机构委托开展的大型赛会志愿者可推荐参评先进个人。

(三)厦门大学志愿服务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评选设优秀项目奖、示范项目奖、新秀项目奖。参评条件如下:

1.优秀项目奖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

(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实施时间1-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50 人,每年实施时间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且举办次数在6次以上(含6次)。

2.示范项目奖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运作规范成熟,切合民生需求,服务效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可复制性强;

(2)团队核心成员相对稳定,团队文化延续性强;

(3)实施时间超过3年,每年实施时间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且举办次数在6次以上(含6次);

(4)能根据受助对象的需求以及上级团组织最新文件精神调整、改进项目,不断深化项目运作;

(5)面向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立项的项目。

说明:示范项目奖三年有效,评审委员会将会对获评示范项目奖的项目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估。考核不合格者,在考核不合格年份撤销其项目奖,且下一年不得参评。

3.新秀项目奖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实施时间1年以内,举办次数3次以上(含3次);

(2)项目运作相对完善,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

(3)公益创意好,符合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特点及民生需求,发展前景佳。

(四)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由2014年志愿服务先进单位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政工干部获评,不再另行评选。

三、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1. 参评“优秀志愿者”:需填写优秀志愿者(十佳)推荐登记表(附件1)。

2. “十佳志愿者”由学院团委从“优秀志愿者”中推选,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3. 参评“项目奖”:需填写项目推荐登记表(附件2)及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附活动照片5张。

 

以上各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活动照片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 softwaretw@xmu.edu.cn,邮件请以优秀志愿者申请材料_姓名xx志愿服务项目申请材料_姓名命名;纸质版交至软件学院行政楼A103。

材料上交截止日期:2015年3月31日上午11点前。

 

软件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