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明校区2015年延期毕业本科生申请住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1 点击:

各位延期毕业本科生:

在延期期间,如果您需要申请延期住宿,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对象:截止2015年6月11日由教务处向公寓办提供的延期毕业本科生名单内的学生。(未在教务处提供名单内,视为放弃申请,学校不再受理您的延期住宿申请)

二、申请时间: 6月15日至6月16日(每天9:00-17:00)

三、申请方式:

1、请登录学工系统http://xg.xmu.edu.cn/epstar,提交延期住宿申请。

2、请于6月19日登录公寓办网站: http://gyb.xmu.edu.cn,查看延期住宿安排。

四、相关说明:

(一)原有宿舍

1、您现住的宿舍已安排给2015级新生和思明校区搬迁调整的部分老生,为保证以上工作顺利开展,公寓办将对符合延期住宿资格的延期毕业本科生办理延期住宿。

2、您可以在原宿舍住宿至625日上午900(届时门禁权限将终止),之后您将无法刷卡出入该学生公寓。同时,该宿舍将停电检修。

(二)延期宿舍

1、退宿:请于6月25日上午9:00前到原住楼栋及所在物业管理站办理退宿手续,领取《学生宿舍家具清点单》。

2、入住:请本人,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或一卡通)及家具清点单于6月25日9:00—17:00到延期宿舍楼栋及所属园区的物业管理站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不再提供延期住宿。(退宿流程参见《 思明校区2015年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及联系方式》)

3、延期本科生宿舍安排方案:现住宿芙蓉、石井、凌云、海滨新区学生公寓的延期本科生:集中安排,男生安排在凌云一、女生安排在芙蓉十三;现住宿海韵学生公寓的延期本科生:男女生均在原住宿区内调整。

4、延期宿舍(床位)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将依照学校相关住宿管理规定,取消本人就读期间的住宿资格。

5、2015级新生入住后,学院空余床位优先安排本学院的延期本科生。现集中住宿的延期本科生可在2015年8月27至2015年9月10日间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统计后统一报给公寓办进行调宿。

6、按照学校本科学制4-6年的规定,在学生公寓住宿已满6年的本科生,2015年7月后学校不再提供住宿。往届(2010级)、应届(2011级)均需通过网络申请延期住宿。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