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2006年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项目人选
发布时间:2006-06-01 点击:

推荐“2006年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项目人选

一、  奖励对象:

从事信息技术科学及软件科学的优秀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  奖励措施:

1.        奖学金分“特别优秀奖”和“优秀奖”:

(1)         每年奖励12名“特别优秀奖”获奖者。奖励对象为在校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或国际一级学术杂志、学术会议发表文章,至少参加过一个完整的研发项目。获奖者将获得10 000元/人的奖学金和限量制作的银牌及证书。

(2)         每年奖励160名“优秀奖”获奖者。奖励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获奖者将获得4000元/人的奖学金和奖章及证书。

2.        获奖学生将有机会接受惠普人力培训并参与一次项目作业,作业结束后获得证书的学生,有优先获得惠普的入职机会。

三、  候选人条件:

1、        热爱祖国,勤奋好学,品学兼优。

2、        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        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学科专业、同年级位于前10名;计算机专业成绩优秀的优先考虑。

四、  申请材料:

1、2006年“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可从www.csc.edu.cn 网上直接下载)和加盖学校和院(系)印章的大学期间完整的成绩单。本科生另附一份详细的个人简历,研究生应提交课题研究报告级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证明,已发表的论文应附论文首页。

2、请申请者于6月30日前提交完整材料至学院团委,逾期不候。

3、学校主管部门填写并盖章的“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二)。

4、        2006年7月25日前,将本人填好的“2006年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第一、二页的电子文档,发送到:falv@csc.edu.cn ,电子邮件主题应标明“2006HP奖学金申请材料”。其他申请材料只提供书面材料,无需提供电子文件。

五、  截止日期:2006年7月25日

六、  其他:2006年10月公布评选结果,经评审确定获奖和未获奖人员均应在原校继续学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承担其他责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团委办公室

200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