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生处工作安排,现发布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请有意申请的研究生于2019年3月13日前审核好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审核流程:
1.提交相关证明:SCI期刊论文:检索页(图书馆盖章)、分区页(图书馆盖章)、文章首页(尚未检索只有DOI号的提供文章首页(图书馆盖章)、分区页(图书馆盖章))
EI期刊论文:检索页、分区页
学科推荐的优秀期刊和会议,需提交有导师签字的录用函。
2.研究生在系统中填写科研成果,由导师系统审核。
3.研究生携带纸质材料到海韵行政楼C304审核科研成果。
其他申请材料按研究生会学术部要求于3月14日提交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