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要求,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需至少行前两个半月办理,请计划出访的老师仔细阅读办理流程及学校因公出国境相关管理办法。
一、办理流程:
1.将《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发送至lee02@xmu.edu.cn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邮件主题:出国境公示+姓名。公示结束后,打印公示表至学院1号楼115办公室签字、盖章;(注意:如果学生出访往返时间以及航班路线和老师本人完全一致,事前公示表只需提交一份,统一公示,可指定一人一并办理。和老师在同一公示表内的学生应先完成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并将审批单发给同行老师,老师需将学生的审批表附在oa要求的邀请函和事前公示表后。)
2.联系学院负责保密事项专人办理《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签字、盖章;
3.联系外事秘书与分管外事领导预约行前谈话;
4.登录个人OA系统,选择出国/赴港澳审批流程,填写申请,上传相关材料;
5.如果出访路线发生变化(与系统提交路线有出入),请务必在出访前及时联系外事秘书办理路线变更申请,不接收事后补报。
6.关注审批状态,根据审批反馈修正材料;
7.完成审批后,将签证办理材料提交至国际处;
(备注:非涉密人员都属于非登记备案人员,需上传签字盖章的“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
二、出访任务结束回国后:
1、及时归还因公护照至国际处;返回境内后,三日内请将因公护照交到国际处(如遇到假期,无法按时归还,请务必提前和专办员联系)。上交前请申请人自行拍照上传OA出入境证明,并自行复印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境日盖章页、入境日盖章页,以备报销。
2、请将《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发送至lee02@x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请纵向、单面打印OA审批单一份(申请表右上角点击“打印”),到李老师处签字后提交至国际处盖章用于报销;同时纵向、双面打印《出访成果反馈表》和《因公出国回访记录表》(记录表一式三份)提交至李老师处盖学院章后提交至国际处。出访报告、《出访成果反馈表》、《因公出国回访记录表》电子版发送至lee02@xmu.edu.cn。
注:已提交的申请可在OA系统左侧列表【日常工作】-【流程管理】中查看。
所有材料请见附件。
师生党员如有出国出境计划的,无论外出原因是因公或因私,但只要是使用私人护照出国、持私人港澳台通行证出境的,均须通过厦门大学信息门户提交党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具体详见厦门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工作须知
https://zzb.xmu.edu.cn/2024/0119/c743a483078/page.htm
如有问题请联系外事秘书李老师:
办公电话:2580168
办公地点:学院1号楼115办公室
厦门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pdf 厦门大学出国(境)差旅费管理办法.pdf 学术假手册.pdf
教师因公出国境申请材料.zip